目前分類:南投眉溪段265地號土地案 (29)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民國93年6月4日,因得知鄉公所已經召開土審會,且針對我們的申請案已經被駁回。於是,我及父親一同前往仁愛鄉民代表會陳情。代表主席當時請承辦人詢問案件申請狀況,承辦人稱是因為公共造產用地,所以無法同意登記。我隨後就直接問承辦人,我們在民國79年時就已經放領過,而且還有當時的土審資料為證。結果,承辦人竟然回答:「那個資料是參考用的」。當下,我又再回應承辦人「什麼叫參考用」。我的父親也開始對承辦人回應,此時承辦人的態度極為不友善。我對著代表主席說,我要申請複印土審會審查的資料。於是,當時承辦人要求我們填寫申請書,取得鄉公所在93年5月13日召開的原住民保留地租使用申請審查清冊(黃○○內頁乙紙)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針對鄉公所以公共造產地理由駁回我們的申請提出訴願,南投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也做出了訴願決定。其結果為「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四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經由議員召開土地協調會時,赫然發現,我們曾於民國79年已經清查有案,並於民國80年由公所報准南投縣政府函復同意。我們為了要更加了解當時的狀況,向南投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陳情,請求了解當初辦理情形為何?為何未辦理複丈分割登記事宜。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所隱匿79年土審審查通過事實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們提出陳情訴求,且南投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多次函請仁愛鄉公所查處,惟公所置若罔聞,視而不見。實在是被迫無奈,為維護我們的權益,只好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訴願),力爭到底。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所行政效率差,慣用的習性,推與拖。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針對公所函復南投縣原民局,再次提出陳情....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於是我立即向朋友請教該如何處理,朋友的建議是寫陳情書向相關單位陳述事情,請求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予以設定耕作權登記。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92年3月下旬,從暨大下班回家後,我的父親跟我提起他在91年他有向鄉公所提出土地的申請案,已經看到鄉公所不同意我父親申請案的公文。於是,我仔細看著我父親提出申請案件的附件內容,思考著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