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原住民族首次大集結,走上街頭呼喊還我土地,成為台灣原住民族挑戰政府土地政策的開端。

  20多年後,原住民運動的光芒不再,族人依舊高喊還我土地,而且這一次回歸部落回歸個人,直接面對法令和行政機關設下的門檻,雖然民與官爭難上加難,但是誓言拿回祖先土地的承諾,絕不輕易放棄。

  5月13日,歷經反覆辯論,花蓮秀林鄉Lowgin部落控告秀林鄉公所的台電舊宿舍土地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式宣判,原告邱琳等9名原耕地主及其後代敗訴,要求秀林鄉公所分配富士段255地號共1.5公頃的土地,遭到法院駁回。

  法院判決的理由是鄉公所目前沒有土地分配計畫,自然無從分配,駁回原告之訴,族人等於輸在對於鄉公所計畫以及對法令文字的掌握不熟悉;另外對於鄉公所在尚未釐清土地產權之前又提出公共造產計畫興建文化館,更遭到族人強烈反對。

  Lowgin部落族人向鄉公所申請耕作權設定,也被退回,鄉公所的理由是政府在民國62、72以及76年辦理的地籍簿冊檔案,沒有族人的登記資料,據以認定族人沒有土地使用權源證明的相關文件,退回了申請,族人因此強烈抨擊鄉公所枉顧了在土地清查之前、甚至在台電佔用以前,族人就已經耕作土地的事實。

  離開台北回到Lowgin部落,族人殺豬灑在土地的外牆上,向祖靈宣告還我土地的決心,也呼籲鄉公所不應該忽視祖先的Gaya。

  花蓮豐濱鄉石梯坪823、592地號的土地,原本是Makutaay部落的傳統耕地,族人在民國60年間依照政府規定承租使用,並且在公告增劃編保留地的規定後,依法提出申請。

  馬庫達愛土地自救會會長Lafay表示,族人在82年向國有財產局申請,但是國產局卻偷偷的把土地無償撥用給東管處,這到底是什麼原因?詢問鄉公所,他們只有一封回函,說土地已是東管處在管理的土地,難同意劃編為保留地。

  Makutaay部落族人向政府承租自己的世耕地,也繳交了稅金,卻在申請保留地設定時,因為鄉公所的行政疏失,導致遲遲無法完成土地權利設定,現在土地被國有財產局移撥給東管處使用,使得族人要求撤撥、返還土地,變得難上加難。

  還我土地的道路,Makutaay部落族人一走就超過20年,5月19日上午族人北上開記者會,希望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和討論,並且在會後到監察院遞交陳情書,檢舉豐濱鄉公所違法失職,導致族人權益嚴重受損。

  Makutaay部落和Lowgin部落都是集體遭遇到土地被國家佔有的情況,在南投仁愛鄉的賽德克族人壁虎和他的兒子已並,就沒這麼幸運。

  因為種茶需要水電,壁虎於是向鄉公所申請設定耕作權,沒想到卻被鄉公所先是以公共造產續又以土地糾紛為理由,不斷退回申請案,不過還好已並非常會寫公文,他不斷寫公文陳情,和鄉公所筆戰,而且一戰就是7年。因為同樣遭遇政府選擇性的解釋法令,耆老的口述歷史也不被政府採納,已並和Lowgin部落族人打算催生還我原墾地聯盟,搭建跨族群跨領域的互助平台,希望喚起政府對族人土地權益的保障。
企劃/文字:里幸‧白素 攝影/剪接:古流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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