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Utux信仰與Gaya社會規範 15

  在認識太魯閣族傳統土地使用習慣及社會視為共善的社會價值之後,本節將藉由傳統文化的脈絡及信仰的規範,從族人內部的觀點進一步詮釋耆老口述的太魯閣族傳統土地制度,那樣的社會關係是建立在傳統Utux信仰及社會Gaya規範的基礎上。王泰升(1997:149-152)整理原住民固有法律觀,提出原住民舊慣的基礎來源是其靈魂觀,也就是在其祖靈信仰上,看是疏鬆、實則內裡緊密聯繫的文化體。本節從太魯閣族傳統土地制度乃藉由創造之神Utux Tmninun賦予社會規範Gaya,處理土地糾紛,來闡述其族群傳統土地制度的知識體系。



15黃崇浩(2007:3-7)對泛泰雅研究的Utux(rutux)及Gaya(gaga)意義作了整理。本文並不以此為研究重點,主要是產生社會規範的功能論,簡單定義Gaya作為傳統生活規範來解釋,而祖靈Utux則是Gaya的來源,透過耆老山林智慧的話語(Kari Rudan)來傳承。所以,Gaya也可以解釋為祖先的遺訓。族人的行為是否遵守Gaya的規範,決定了Utux對人產生善或惡的影響。若以黃文的觀點,族人的行為選擇遵守或違背Gaya,並非Utux的影響,是自己的選擇。如果族人的行為違反Gaya,則人與Utux的關係將因此污損並受Utux的懲罰。如果人的行為遵守Gaya的規範,則Utux將給予正面的鼓勵,並且將提升此人在生產Gaya的能力,也就是更接近mrudan(使成為老人之意思)的過程。這與謝世忠(2008: 37)解釋Gaya可以由抽象的「規範」意義,擴充為「祖靈懲罰的力量與結果」,有相同的意義,代表了族人受Utux與Gaya影響的關係。本文定義這樣的世界觀是太魯閣族人的傳統Utux信仰,而Gaya是這種信仰下傳統社會關係建立的基礎及生活規範,黃文的觀點在圖2也是可以解釋,但本文不再額外說明。

由太魯閣族傳統 土地制度的知識體系 探討原住民土地權利
(草稿:歡迎有建議的閱讀者,可以進行討論及提供建議 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pingpi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