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能有多個二十年、十年,可以等待及爭取?

自91年7月我的父親開始申請設定案開始,92年3月第一份陳情書,當時我才25歲,轉眼間已經十年了。當中,讓我嚐盡人生各種不同的領受,打打撞撞不斷地尋找一個答案。

回想過去,不知當時為何我能有一個這麼強烈的信念?面對鄉公所這麼寵大又高尚的國家機器,能夠遭受到他們各種不同的手法打壓著我們。剛開始,我總是堅信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的認知,就是要把我祖父辛苦開墾的土地爭取回來。我不願看到自己的父母親,對於這份土地的渴望,失去後的難過。畢竟他們的人生,有一半的時間是在這塊土地上辛苦,所留下的背影的感傷,是一般人無法想像。

對我而言,這個土地是長輩們的傳承,更是養育我們家族的一個血脈。身為長子的我,全心毅然地接下了這個沒有期限的抗爭中,一轉眼就是十年。

炎熱的夏天裡,獨自抱著一堆厚重的資料,遊走立法院找立委陳情。第一次踏入監察院大門,與面對面和監委訴說所遭遇的過程。四處找尋願意承接我們土地的律師求助,台北、台中不斷地奔波。抱著只要那有機會及希望的心情,不斷地找方法以及實際的行動。

中間的過程裡,人生充滿著許多挑戰與不可能,尤其是家裡發生許多重大的遽變,除了祖父辭世、家人接續動手術、工作職場上壓力,更要面對鄉公所的打壓,這種種地一切都讓我對於處理事情更加的成熟。或許是一切都是在對我的操練,能擁有一股打不退的精神。

相對地,在這些壓力下成長,我也曾走過低潮,身體也發出警訊。再怎苦、怎麼難,我總是一人默默地放在心裡去承受著。總不會把慌張、無助、難過的表情呈現在我家人面前,我知道父母親也會如此,所以我只能表現地更加地堅強。

感謝Miming乾媽,她帶著我進入一個我很熟識但卻不入門的地方-教會。在教會裡,讓我重新認識自己的信仰,投入「主」的懷抱裡。過去,我都用個人的想法及力量對抗鄉公所,走的路是又窄又陡。回到教會生活裡,讓我領受更不同的感受,先是讓那受苦難的心得到醫治。隨後,開始學習如何交託,越相信神的存在,得到的回應是無法想像。

如今,在神與家人的陪伴下,一同面對這個又苦又難的試練。從來沒被採納的聲音,透過媒體傳送到外界。曾被刻意隱瞞的證據,都在對的時間裡一一的浮現出來。

在原民台「筆戰」及公視「原地不保」專題報導後,我們仍持續地與公所進行對話,所送的申請書,也經由承辦單位送交土審會審查,第三度審查通過,最終又被相同的理由阻擋下來。因而我們於100年5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確認訴訟,歷經將近一年的時間,歷經五次準備程序庭。

在準備期間,公所不改對待人民高傲行政態度。法院傳喚總共5次準備程序庭,公所就可以遲到3次。於庭上公所自行允諾以及法院請求提供資料時,3次都未函送或當庭提送,如此的行政態度也能夠在庭上展露無疑,真讓在庭的所有人員都大開眼界。

  我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單純賽德克族的小老百姓,對抗的是一個沒有誠信且自大的行政機關。而我們的訴求只是確認一個曾是我祖父親手開墾出來的土地使用權,只求把事實真相彰顯出來。在此懇求外界的聲援,一同參與101年5月9日10時25分第13法庭「言詞辯論庭」,來認識他們所謂的「行政裁量權」、同來檢視公所如何運用公權力欺壓百姓。

 

 


 

5月9日,再見「彩虹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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