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主管機關表示,因為公所承辦單位人員替換頻繁,所以辦理人民申請案件延宕有理由!

  「公所對於所謂爭議土地的認定,總以Pihu沒有使用土地的事實為由,因而拒絕辦理其申請耕作權設定案。」,當記者以Pihu所提出的證明文件(權源證明)及相關資料詢問公所承辦單位時,承辦人卻以沒有經與主管機關討論,不便回答外,皆以「不知道」、「不清楚」回應。

  原住民行政機關「南投縣仁愛鄉公所」,設立目標應是幫助原住民同胞,何以以不當理由不斷阻礙Pihu的申請案?!公所總以他們所謂的行政裁量權、以擁有的行政公權力,不斷地打壓Pihu。甚至公所可以不顧2次「訴願決定書意旨」、「行政院原民會函釋」、3次「鄉土審會審查通過結果」,把所有的一切的決定、結果都可以視而不見,唯有公所自我的認定才算數。這是那門子的民主行政機關?!還是那個君王時代的朝代?!

  感謝原住民電視台幫助賽德克族人Pihu,把一件長期將公所打壓的案例公開,為族人發聲。就一同帶領你進入了解,看看這個高傲且無誠信的行政機關,而Pihu如何在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狀況下,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就一同來了解,這一場官如何與民爭地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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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不保(公視獨立特派員)

原住民新聞雜誌-筆戰(影音)(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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