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訴願」這個動作之前,先說明政府機關所發出的公函,其內容所做出的任何決定,我們稱他為「行政處分」。這是一個專有名詞,即使公文裡寫著同意辦理,也是行政處分的一種。所以,處分並不代表不好的事,才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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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01 Thu 1980 11:07
提出「訴願」的時機及權益
- May 01 Thu 1980 08:06
陳情書是我們對話的最好工具
我們都知道「老實人很容易被別人欺負」,我相信我們原住民的民族性是非常單純。尤其是耆老們,在過去的文化、生活習慣,都是以口頭承諾就是證據。就以我們「賽德克族」或是「太魯閣族」的族人來說,Gaya(祖靈)就是約束我們族人的一個信仰,也是一個很強烈的力量。也因為這樣子的關係,所以為什麼,在沒有文字的社會裡,大家確都還能夠遵守自己的諾言,不用律法大家依然還是相處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