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仁愛鄉一位賽德克族人要爭取祖先留下來的土地權,用了至少七年的時間跟仁愛鄉公所打交道,七年來,這位賽德克人學著寫公文、寫訴願書以及各種陳情狀,為的就是要證明土地確實是他的祖父曾經耕作的土地,最後甚至不惜向監察院陳情,仁愛鄉公所也表明承辦流程以及退回的原因,帶您聽聽看兩造的說法。

  這塊地號為眉溪段265號的土地,長期由黃姓賽德克地主耕作,但民國66年這土地卻被突然被當時的鄉公所劃為公共造產用地,黃春福不滿展開了與公部門長期訴訟為解的局面......

  原本單純的案件加上時間空間的改變,變得複雜,仁愛鄉公所秘書更是出面說明公所為何會多年來難以處理妥善的立場。

  公所的立場,謹慎行事是必然的,不過一來一往的之間,地主為自己祖先所留下的土地力爭取歷時已經七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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