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88風災有關災後重建,在報紙副刊有不少文章討論是否需要將受災村落集體遷村的問題。請求政府當局慎思的投稿,其主要的論點是這一些受災村落是原住民部落為主,而原住民部落遷離了傳統生活空間,進到生活習慣陌生的新環境,原住民文化的存續將會受到嚴重考驗!另外,在部落生活的原住民由部落進入到都會區域生活,在沒有新環境生活專長的情況下,職場技能培養不可能馬上有適合而長期穩定的工作,往往就流落到都會區的勞工階級,或成為遊民。換個角度看,當現代社會的社區發生相同危難而需要遷村時,因為遷移的環境都是現代社會價值環境及生活習慣相同的區域,雖然在技術上有遷村的行政規劃及政策邏輯,但沒有上述對於差異文化區域的部落遷移衍生受災原住民的疑慮。從這些觀點思考,原住民「部落」其實是原住民族群相對於主流社會生活環境,其異文化元素聚合的領域,此環境空間提供的傳統生活素材結合該族群歷代祖先的智慧,型塑原住民在山林資源的利用的生活模式。其中,族群常常藉由定期的部落活動,透過儀式以及歌舞與手工藝,呈現在異文化之現代主流社會眼前。

  回顧過去的時空背景,部落是原住民族群傳統文化的載體,而其現代化發展是變動的。有日本集團移住之前的部落,有水田定耕與授產教育下的原住民移住部落,有政府開放企業開發山林礦場及允許非原住民進駐開發的原住民部落,有接受現代教育為主及資本主義社會得市場生活模式的原住民部落,在時間與空間的交錯下,國家利用統治權利已經帶原住民遠離傳統山林傳統生活領域以及傳統生活模式。現在所謂的部落,大多呈現年輕人在教育與職場工作進到都會區而只留下老弱婦乳,年輕原住民的生活模式與觀念已經與現代社會相融合。可以理解的,不久的將來,這一些青年在生活習慣及問題思考上要維持傳統的思考及生活技能而不被同化,是困難重重的。但是,藉由88風災的原住民是否遷村的討論,來看部落傳統文化維繫的問題,也不嘗試一個契機。

  首先,我把傳統文化分兩個層次定義。傳統文化較直接的定義是部落族人藉由環境自然資源利用的生活模式,在生活形式上得以與其它族群生活呈現差異,並取得自我群的認同及文化的鞏固。比如狩獵技能與傳統食物的種植,祭祀儀式展演的場地及物品,族群使用自然資源生活的方式,在遷移原來生活的環境之後,一些活動素材可能不易取得而無法進行。所以,當原住民離開既有的生活領域,傳統文化的生活展演將受到影響,甚至無法傳承的疑慮。

  較近一步觀察,傳統文化提升到族群內部生活哲學角度來說,那是原住民自我存在於山林的生活、親屬間利用自然環境資源的生活技能傳承、與族人之間的自然資源分配與互動關係,以及族人對於自然環境主體性的尊敬與互動關係,所呈現的生活態度及價值觀。從這一個層次來說,部落承載的傳統文化除了外在生活的展演之外,在一些生活符碼之內也維繫了族群特有的生活態度與社會價值,對於自己與自然資源的利用,族人之間的自然資源分配方式,族人與自然環境共生的態度,這一些形成這一個族群的生活信仰及社會共同的價值觀,族人在生活上實踐,並藉由傳統祭司醫療及部落祭儀展演來傳承。比如太魯閣族的Utux信仰以及社會Gaya的規範,就是族群祖先歷年生活經驗傳承,粹煉出族群特有的傳統文化,影響族人取用或分享自然資源的社會關係。當然有其原生性的研究,也有內部因素及外在條件而產生變動的發展,而我比較重視實務性的研究。

  部落的存在需要這兩個層次的東西,互為表裡地運作及族人在互動中實踐,才是部落穩定發展的條件。部落現在的情況是生活態度及社會核心價值被現代社會逐漸侵蝕;當部落完全接受現代社會生活模式及現代社會價值觀念,就算部落持續年度祭儀展演,也已經是博物館式的機械活動。如果部落族人把傳統社會核心價值進行澈底的研究,並進行現代意義的討論及形成文字化共識,就算遷移到不同的生活空間,還是可以維繫傳統文化以及推展尋根的活動,部落並不會因此消失,但可以在現代社會調適並得以傳承與發展。

  結合族群的永續發展,我採取生活態度及社會價值觀的觀點來看傳統文化的延續,並且來觀察所謂「部落」發展。因為,如果以原生性的角度來看部落的存在與發展,自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集團移住以來,部落已經消失N次了。在上述傳統文化是生活模式的展演的層次來說,維持這一個生活環境條件是困難的。但是目前族群還可以呈現傳統文化,正代表其生命力的延續,乃族人堅持選擇族群共同認同的生活態度及社會價值來生活,並藉由現代環境給予新的詮釋及展演。

  我以太魯閣族為例,傳統文化在生活的展演可以架構在傳統社會共同的Utux信仰及社會Gaya規範下,在四個面向呈現傳統文化之生活模式的外在展演:建構族人自己在山林生活技能了養成,族人建構家庭的親屬關係及倫理,進一步擴展到部落族人之間的自然資源分享,以及族群對自然環境主體尊重的態度。藉由族群傳統文化脈絡觀察以及社會共善價值的詮釋,太魯閣族傳統文化的核心精神就是敬天、惜地、愛人的生活態度及價值觀。藉由生活哲學的角度觀察,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平等而尊重,不是「人定勝天」或是自然資源為人類所控制及消費的。所以,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群在山林生活的模式就會不同:現代企業及政府看到原始森林則採用伐木及採礦的自然資源消耗的關係,而尊重傳統文化的族人則對於山林狩獵乃自然之恩賜,並在回家沿途分送給需要的族人,而自己只保留部份的獵物。由不同族群的生活態度及社會價值的差異,會衍生到自然資源分配與共享的差異。族群在現代社會得學校教育與職場分工及市場經濟的生活,致使部落維續傳統文化的生活展演是變動而困難的。但是,對於部落生活模式的傳統文化內涵,族群自我給予哲學層次的分析以及現代意義的詮釋,並由此社會核心價值的建構並取得族群社會共同的認同,在族群祭典儀式的呈現以及賞罰制度的建立,才會使原住民族「部落」社會得以延續傳統,同時得以在現代社會相融合,並且得到傳統文化的紮根與傳承。
「部落」與「社區」的差異: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社區」,其實社區是現代公民接受國家統治並接受現代教育及法律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以家庭為單元,不同家庭在一個適合生存的空間結合的結果。如果我們把國家設計的生活模式以及政策邏輯的內涵,當作是「社區」文化的具體展現,其實「社區」就是國民在國家設計的生活條件及遊戲規則下的「部落」,只是在其它社區或是不同的經濟體之間的生活的交流頻繁,且互為依靠,以致於社區的邊界被自由市場及經濟交流所拆解。因為他是主流社會藉由國家體制的選擇,給定國民共同的生活規範及隱含的社會價值觀念,往往被國民習以為常,認為社區天生就是這樣的。擁有詮釋權的學者就定義這是「社區」,而未脫離傳統文化生活及社會價值觀的「原住民社區」稱為「部落」,尤其是西方民族學者研究非西方族群的時候,藉由異文化差異而發現異教徒及原始「部落」。所以,在跨文化藩籬的觀察下,「部落」與「社區」其實是相同的,只是其生活模式及社會價值存在差異。藉由不同的觀點兩者才有重疊、交集、互斥的關係,主流社會給定社區文明指標而凌駕在落後的原住民部落之上;但從原住民極端的生活態度來看,現代社區是國家公民迷失在控制自然及自我慾望擴張下「墮落」的部落。藉由多元文化的觀點,異文化間互相尊重不同的會價值與生活模式,相同的部份形成制度,差異的部份協商規範,「社區」與「部落」並不必然發生矛盾與衝突,甚至是相容相合的共存,或有一天將成為同義詞。

  但在原住民族發展上,當我們需要研究族群發展,還是可以套用這一個民族學者的工具來觀察分析與設計。但是,我們的觀點如果給定異文化族群間文明與落後的差異,則文明政府與專業學者所有的分析與建議將延續「治標不治本」的困境而不自知,並持續侵蝕原住民族發展的生機。

  最後,從族群(企業家、主流社會與原住民族)的生活態度及社會共善價值的差異分析,我們看88風災原住民部落是否一定要遷村的問題,可以比較有不同的選擇。同時,在思考企業與國家規劃災後安置及就業就學的安排,其實核心的問題在於:救助過程是否關心到原住民傳統文化在生活態度以及社會共善價值的尊重,得到前來救助團體的照顧,而溝通實際安置方案的協商也可以比較順利。就算擁有資源的救助團體想要「教育」原住民部落學習現代社會生活的技能及態度,也需要先自我反省思考是否持續站在「文明者的野蠻」態度推動所謂的「慈善救濟大業」。而受救助的原住民也需要自我思考傳統文化在現代社會生活的調適與選擇,並展現部落在現代社會適應與存在的生命力。


作者:Wilang Hum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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